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

創業團隊營運計畫書注意事項

本中心名稱如右:     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北藝風創新育成中心
教育部計畫期程:     1008月至1012
請注意企劃書內容以12級字撰寫、頁數不得超過20(不含附件)
 
    指導老師/顧問/業師資訊提供:
創業團隊請提出至少一位業師擔任顧問,並提供
一、顧問之經歷資料。(●下載格式)
二、附件一之計畫申請表正本一份,請顧問簽名或用印。
 
    創業團隊成員基本資料(附件3~4)
團隊成員每人一份,格式分為畢業生專用及社會人士專用,身分證明文件、畢業證書、役畢或免役證明建議以掃描圖檔貼於文件中。
 
    創業團隊計畫提案切結書(附件6)
團隊代表人簽名用印之切結書,正本一份
團隊代表人與中心簽立進駐合作意向書,正本一份
(負責人可攜帶私章5/28直接於會上用印)
 
    5/28說明會:
請團隊準備六分鐘簡報內容,說明創業計畫,並接受顧問題問及建議。
另邀請財務指導針對團隊提出之財報表格做調整與修正。
會後約定個別訪談時間、簽立進駐意向書
 
    5/30~6/6安排個別訪談:
中心與團隊個別訪談,營運計畫書最終確認修正。中心擬定輔導計畫。
 
    6/7前營運計畫書截稿:
請團隊同時提供完整WORDPDF(最終完成版),供中心匯整輔導計畫書後一併列印裝訂送至教育部。
 
    以上所需正本文件,請於6/7前準備至北藝風創新育成中心辦公室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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